無甲醛人造板
產品型號:
產品特點
以無醛人造板為基材進行二次加工及后續加工的人造板制品,且在加工過程中其他材料也不添加含有甲醛成分的添加劑,并滿足本標準的指標限值要求的人造板制品稱為無醛添加人造板制品,簡稱無醛人造板制品。
立即聯系
產品詳情
以無醛人造板為基材進行二次加工及后續加工的人造板制品,且在加工過程中其他材料也不添加含有甲醛成分的添加劑,并滿足本標準的指標限值要求的人造板制品稱為無醛添加人造板制品,簡稱無醛人造板制品。
基本要求
產品外觀質量、規格尺寸及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
1.無醛人造板的甲醛釋放量要求
無醛人造板的甲醛釋放量限量值為0.03mg/m³。
2.無醛人造板制品的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要求
無醛人造板制品的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釋放率應符合HJ571-2010第5.3.1條款的要求,即釋放率不得超過0.50mg/(m·h)(72h)。4.4無醛人造板制品的可溶性重金屬含量要求
色漆飾面無醛人造板制品的可溶性重金屬含量應符合GB 18584(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 [3] 的要求,即符合表1規定的限量要求。